江苏省2013年三季度56家超标排放企业中,污水处理厂有40家;安徽省9家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案件被省环保厅挂牌督办……本是水环境保护一道“闸门”的污水处理厂,竟然成了超标排放大户,有的甚至沦为污染企业超标排放的“保护伞”和“帮凶”。
近日,宁波黄家埠滨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因排放不达标污水,被当地环保部门罚款100万元。环保专家表示,根据浙江省的相关法规,这已是对污染企业的最高罚款。而且,这已经不是这家企业第一次接受处罚。江苏省公布的超标排放污水的企业名单也显示,三季度“上榜”的一些污水处理厂,在一、二季度的“榜单”中也曾出现过。
环保专家认为,污水处理厂成为超排大户原因复杂。其中一个重要原因,是在城镇化进程中,待处理污水增多、成分日益复杂,对污水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。一些治污企业负责人也坦承,出水不达标,既有进厂污水超过设计范围的“客观原因”,也有污水处理厂自身运行不达标的“主观因素”。
“少处理一点,利润就多一点”
据了解,目前我国污水处理厂的运作方式主要有3种:完全由政府运作、政府与企业合作运营和企业独立运营。
相比而言,纯国有的污水处理厂运营状况较好。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在一些城市,捆绑进自来水费的污水处理费被挪作他用,有的地方最后进入污水处理厂的费用甚至连电费都不够。
民营污水处理厂的生存更是困难重重。
一方面,补贴过低又难以及时到位。南京市一郊区污水处理厂的负责人抱怨说:“招标时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费用已经被压得很低,加上是农村地区,收费低,每吨水的污水处理费才1毛多钱,和成本相差太远。” 扬州市水利局农水处负责人李章林说,很多农村污水处理厂都是负债经营,成本压力很大,在这样的情况下很难保证污水处理的质量。
另一方面,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也导致投入增加,企业负担加重。“现有的污水处理企业,基本上都是按照国家一级B类标准设计建造的,要达到新出台的排放标准即一级A类标准的要求,就必须对这些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。依靠现有的处理工艺和水平,要达到稳定达标排放很困难。”西部某省环保部门负责人说,全省有80多家污水处理企业需要提标改造,但仍有50家以上未完成改造要求。
“一些污水处理厂将排放企业当成了‘摇钱树’,沦为超排企业的‘帮凶’。”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,他们在江苏等地调研发现,一些污水处理厂与企业签订合同后,企业就可以将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污水直接排到污水处理厂,前提是要多交钱。而这些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后经过简单处理,甚至未经处理,便被偷排进天然水体。
“污水处理厂敢与污染企业同流合污,关键在于当前我国对超排处罚标准比较低,无法起到震慑作用。”马军说。
除了主动充当“帮凶”,南京水务集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,一些企业或工地将远远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业污水、泥浆水等偷排进来,这大大超出了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水平,甚至会对处理设备产生冲击,一些污水处理厂只能“一排了之”。
如何让污水处理厂回归保护环境的本位?业内人士建议,一是要理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机制,确保专款专用,保证其正常运转;二是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进水口的监测,确保进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;三是要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,对超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加大处罚力度。
马军说,还应做到信息及时公开。污水处理厂作为水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,应向公众通报相关数据,让公众实时了解其排放是否达标。此外,专家呼吁建立更加严格的污水处理工艺评价检测指标,并建立相应责任机制,对相关人员按失职失责和违反环境保护法从严处理。